聚众哄抢罪(刑法第268条),是指纠集多人,实施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聚众哄抢罪的构成要件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我国宪法第12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
聚众哄抢罪的认定(一)聚众哄抢罪与刑法第289条规定的聚众“打砸抢”的界限前者一般只是聚集多人抢夺公私财物,一般不使用暴力手段,即使使用轻微暴力,也不针对人身,后者则是聚集多人又打又砸又抢,是一种破坏性更为强烈的严重...
聚众哄抢罪的量刑标准第二百六十八条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聚众哄抢罪的立案标准、必须达到数额较大;2、必须有情节严重的行为;3、必须是哄抢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人。根据上海市高级法院的有关规定:聚众哄抢数额在4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
聚众哄抢罪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刑事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1993.10.11法发[1993]28号)四、对聚众哄抢铁路运输物资的犯罪分子,如何追究刑事责任?《铁路法》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