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库

    保险诈骗罪的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五十六条 [保险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于问题的解释》

    (1996.12.16 法发[1996]32号)

    (已失效)

    一、已经着手进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八、根据《决定》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

    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  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L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 保险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关于保险诈骗未遂能否按犯罪处理问题的答复》

    (1998.11.27〔1998〕高检研发第 20号)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保险诈骗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获得保险赔偿的,是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已失效)

    四十八、保险诈骗案(刑法第198条)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最新文章更多
首页 > 罪名库 > 金融诈骗罪 > 保险诈骗罪的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