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库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七十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 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 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 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法律]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二条 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罚款。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二十二条 [持有、使用假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最新文章更多
首页 > 罪名库 >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