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法规定,企业用于实际经营的成本类、费用类、税金类和其他支出类票据可以冲抵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企业所得税率一般是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一般为20%。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一般为15%。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各项扣除指企业用于实际经营的成本、费用、税金及损失。
一、成本
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这里的成本票主要是指采购原材料、机器设备等发票。
二、费用
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具体指一些企业的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福利费等。
三、税金
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具体指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四、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五、其他支出
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企业在缴纳所得税时,应当按照规定扣除相应的项目。对未按规定列支成本费用,截留、隐瞒、侵占企业收入的,违反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将会受到行政处罚。
专业分析
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的项目如下: 1、资本支出,是指纳税人购买、建设固定资产和对外投资的支出。企业资本支出不得直接税前扣除,应通过提取折旧逐步摊销; 2、无形资产转让、开发支出。是指纳税人购买无形资产和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费用。无形资产转让,开发支出不得直接扣除,应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3、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税前扣除,直至转化为实质性损失,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产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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