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一般是不属于自诉案件的,但是如果满足自诉情况,危害到其他人的利益,是可以提起自诉的。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可以提起自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案例一:王某是某公司的采购经理,在与供应商的业务往来中收受巨额贿赂。公司其他人员发现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将王某抓获。
案例二:李某作为企业的销售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客户好处费。后部分客户认为自身利益受损,欲提起自诉,但因证据不足未能成功。
在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件中,要明确区分是否属于自诉的情形。如案例一中,通过公诉程序能更有效地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而案例二则显示出,自诉需有充足证据,否则难以实现诉求。对于此类案件,无论是通过公诉还是自诉途径,关键在于证据的收集和法律的准确适用,以确保公正的审判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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