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罪没有取消。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军婚,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案例一:张某明知李某是现役军人的配偶,仍与其长期同居。最终张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破坏军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案例二:王某通过欺骗手段与现役军人的妻子结婚,其行为构成破坏军婚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
从上述法律规定和案例可以看出,破坏军婚罪是一项非常严肃且重要的罪名。这体现了国家对于现役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以维护军人及其家庭的稳定和权益。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该罪的认定会严格依据法律和事实证据。任何故意破坏现役军人婚姻关系的行为,都难逃法律的制裁。同时,也提醒人们要尊重和保护军人的婚姻,切不可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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