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认定存在第三者的证据有什么

瑞律网整理发布 143°c 2024-12-24
导读:婚姻家庭离婚案件中认定存在第三者的证据有什么离婚案件中认定存在第三者的证据:1.书面证据:对方因婚外情被曝光,在情急之下写的表示悔改的保证书、道歉书等;以及对方单位在查实其婚外情后对其作风问题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还有就是

离婚案件中认定存在第三者的证据有什么

离婚案件中认定存在第三者的证据有什么

离婚案件中认定存在第三者的证据:

1.书面证据:对方因婚外情被曝光,在情急之下写的表示悔改的保证书、道歉书等;以及对方单位在查实其婚外情后对其作风问题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还有就是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书信往来。

2.电子证据: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录音等,但短信、电子邮件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3.视频证据:把对方与“第三者”捉奸在床的视频录像或照片,收集此类证据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举例说法】

王某与李某本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王某发现李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王某通过查找李某的手机,获取了李某与第三者大量的暧昧短信,并进行了公证。同时,王某还在一次偶然机会中,录下了李某与第三者亲密相处的视频。在离婚诉讼中,王某将这些证据提交法庭,最终法庭认定李某存在过错。

张某怀疑其妻子有外遇,便雇佣私人侦探跟踪妻子。私人侦探拍摄到了妻子与另一名男子进入酒店的照片,但在取证过程中侵犯了他人的隐私。在离婚诉讼中,该证据因不合法而未被法庭采纳。

【律师点评】

在离婚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使用必须合法合规。如第一个案例中,王某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短信和视频证据,能够有力地证明对方存在第三者,从而在诉讼中占据优势。而第二个案例则提醒大家,不能为了获取证据而不择手段,侵犯他人隐私的证据是不会被法庭认可的。对于认定存在第三者的证据,要注重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这样才能在离婚案件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面对婚姻问题时,双方应保持理性和冷静,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而不是采取过激或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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