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二手房才知是“凶宅”,还能退房吗 法律依据

瑞律网整理发布 873°c 2023-12-22
导读:买了二手房才知是“凶宅”,还能退房吗?凶宅”指的是房屋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或短期内多次发生死亡事件、致使普通民众在正常交易情形下通常不愿购买的房屋

买了二手房才知是“凶宅”,还能退房吗?

凶宅”指的是房屋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或短期内多次发生死亡事件、致使普通民众在正常交易情形下通常不愿购买的房屋。比如,曾经发生过凶杀、自杀、意外等非自然原因死亡事件的房屋或场所,但是家里老人自然死亡、正常病亡等的房子是不属于凶宅的。具体到案件的时候,是需要进行审查的,要结合房屋内居民死亡的医学推断书、报警记录、勘验笔录、尸检报告等好多材料综合分析,才能作出判断。

房屋一旦被认定为“凶宅”后,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撤销购房合同,如果造成损失的话,还是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前提是,在当初买房的时候不知情,卖家刻意隐瞒了凶宅的真实信息,这在法律上可以认定为欺诈,如果买的时候,知道是凶宅还买,那就不能要求撤销合同。

在买房的过程中,购房者应该选择实力强、口碑好、交易经验丰富的中介作为二手房交易的保障。购房者可以多方打听业主出售房屋的情况,例如房屋出售的原因,原来居住的人员等,了解该地区房屋价格,购买者在买房之前,应该对小区二手房的价格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房子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那么就格外多留心注意房子的渊源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案例分析一

刚买的二手房,签过合同,付了全款,两年后过户。付款后,听说2016年房主的姐姐从该房跳楼身亡。因此事要求房主退款,房主拒不承认该事,不予退款。我该怎么办?

根据你的描述,你可以直接询问中介公司或者房主该房产的情况,也可以到物业公司、居委会、邻居处了解该房屋以及所在社区是否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等相关情况。若情况得到证实,你可以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房主的姐姐从该房跳楼,虽然不影响房屋在物理性质上的使用,也不属于刑事案件,但这毕竟属于非正常死亡事件,会对居住人的心理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影响房屋的市场价值以及购房人是否订立合同的意愿。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应对可能影响房屋买卖的重要信息予以披露。如果房主在签订合同时未告知你房屋的真实情况,隐瞒重要信息,则可能被认定为欺诈。你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建议你可以先和房主协商解除合同并赔偿你相关的损失,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保留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证据,同时收集能证明房屋真实情况的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注意的是,请求撤销合同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这一权利将会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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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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