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治疗的医疗机构发生几级情况是有义务告诉患者或者是患者家属的义务,其中对于告知的义务一般是包括病情或者是病情发展的情况,那么我们该如何进行了解呢?
网友咨询:
医院在诊疗活动中的告知义务有哪些
律师解答:
医院在诊疗活动中的告知义务:
(1)与病员权益相关的医院规章制度;
(2)病情、诊疗计划和方案,但应避免对病员产生不利后果;
(3)病员应当自行配合的方式、方法;
(4)如实回答病员咨询;
(5)详细介绍药品的服用方法、医疗器械的使用方法等。
律师补充:
治疗医疗纠纷有哪些法律规定?
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
3、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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