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们随处可见一些快递,快递公司近年来发展速度是比较快的,如果我们的快递被损坏了应该由谁来进行赔偿
网友咨询:
快递过程中货物被损坏谁来赔偿
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六百零七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从常人交易习惯和公平角度来看,在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购买商品时,本人收到时为交付。因此,除双方特别约定目的地不为交货地之外,应当承认或推定目的地即为交货地,即买方在约定的地点签收快递,才发生风险转移。也就是说,在签收前需由商家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因此,在途快递货物丢失的风险不应当由买受人承担,而应当由商家与快递公司依照运输合同的约定处理,您可以基于买卖合同要求商家直接赔偿相应的货物金额或为您补充发货;若运输合同中为买方设定了收货权,您亦可向运输公司主张赔偿快递丢失的损失金额;最后,由于快递公司与卖方在交付义务上具有一致性,需要对货物毁损、灭失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您有权将快递公司与卖方作为共同的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律师补充:
货物运输是有风险的,发生货物损毁灭失的原因非常多,有些是可以避免的,有些是不可以避免的,若一律要承运人赔偿,显然是不合理。所以法律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承运人是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1、不可抗力导致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也包括骚乱、战争等社会现象。
2、货物的自然属性。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主要是指货物的物理属性和化学属性,例如运输的货物是气体,而气体的自然属性就是易挥发,若由于挥发造成损失,承运人就不承担损失。
3、货物自身的合理损耗。货物的合理损耗,主要是指一些货物在长时间的运输过程中,必然会有一部分损失,对于这一部分损失,承运人也不负赔偿责任。
4、由委托人或者收货人的原因造成的。
【法律法规】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第十九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以书面合同确定企业与用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免除或者限制企业责任及涉及快件(邮件)损失赔偿的条款,应当在快递运单上以醒目的方式列出,并予以特别说明。
2024-11-2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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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用人单位未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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