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时候人们在面对就医的时候和医护人员产生纠纷,有的时候医护人员出现医疗错误的情况,这样的话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面对这样的情况,那么对于医疗过错的依据究竟是什么呢?
网友咨询:
医疗过错的认定是依据什么
律师解答:
医疗过错的认定标准如下: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行为主体主观上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行为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
4、患者人身损害与主体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律师补充:
医疗过错认定的要求是什么?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法律法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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