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性骚扰,管理人员“不作为”可以辞退吗

瑞律网整理发布 67°c 2023-08-11
导读:性骚扰指以带性暗示的言语或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强迫受害者配合,使对方感到不悦。任何性别的人都有可能是性骚扰的受害者。在微信、QQ、微博、今日头条等互联网平台集中爆料出大量性骚扰事件,性骚扰的行为表现多样。性骚扰事件的性质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更多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性骚扰指以带性暗示的言语或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强迫受害者配合,使对方感到不悦。任何性别的人都有可能是性骚扰的受害者。在微信、QQ、微博、今日头条等互联网平台集中爆料出大量性骚扰事件,性骚扰的行为表现多样。性骚扰事件的性质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它属于违法行为,是在破坏整体社会对于道德的标准、对于良善的挑战。

瑞律网

网友咨询:

员工被性骚扰,管理人员“不作为”可以辞退吗?

律师解答:

可以。

作为单位管理人员,不仅要做到自己不去骚扰别人,同时也应尽到性骚扰防范职责。如果收到下属、同事的求助,切记不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应以妥善合适的方式为下属提供支持和帮助。管理人员未采取合理措施或者存在纵容性骚扰行为、干扰对性骚扰行为调查等情形,用人单位以管理人员未尽岗位职责,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管理人员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律师补充: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

(一)制定禁止性骚扰的规章制度;

(二)明确负责机构或者人员;

(三)开展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教育培训活动;

(四)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

(五)设置投诉电话、信箱等,畅通投诉渠道;

(六)建立和完善调查处置程序,及时处置纠纷并保护当事人隐私和个人信息;

(七)支持、协助受害妇女依法维权,必要时为受害妇女提供心理疏导;

(八)其他合理的预防和制止性骚扰措施。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声明:文章内容系瑞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参考法规
最新推荐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员工被性骚扰,管理人员“不作为”可以辞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