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房产抵押后买卖是否有效

瑞律网整理发布 57°c 2023-08-11
导读:符合一定条件的房屋可以抵押给债权人借款的,房屋抵押要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才会设立的。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实现抵押权,那么民法典已抵押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没有效?网友咨询:民法典房产抵押后买卖是否有效律师解答:根关于更多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符合一定条件的房屋可以抵押给债权人借款的,房屋抵押要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才会设立的。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实现抵押权,那么民法典已抵押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没有效?

瑞律网

网友咨询:

民法典房产抵押后买卖是否有效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产抵押后买卖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律师补充:

房产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

1.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表达订立和同的意思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3.双方达成订立合同的一致表示,以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对要约做出承诺的方式来表示;

4.合同内容不违反公序良俗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5.主合同有效;

6.应当订立书面的抵押合同。

但是抵押合同生效并不代表抵押权设立,抵押权的设立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未办理抵押登记,即使抵押合同生效,抵押权依然不能够设立。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零八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声明:文章内容系瑞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参考法规
最新推荐
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民法典房产抵押后买卖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