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侵害名誉权怎么处理

瑞律网整理发布 28°c 2023-08-07
导读: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那么侵害了他人名誉权要怎么处理呢?网友咨询:民法典侵害名誉权怎么处理关于更多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那么侵害了他人名誉权要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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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侵害名誉权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处理方式有:

1、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

2、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

3、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4、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起诉;

5、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

6、如果侵权人拒不执行可以

(1)由人民法院在相关报刊上予以公告,所支付费用有侵权人承担;

(2)人民法院给予罚款、拘留等处罚;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财产部分;

(4)给付延迟履行金。

律师补充:

侵害名誉权立案标准有:

1、行为人实施了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且被第三人了解的。一般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主要是侮辱、诽谤等。

2、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完全是出于自己的故意或是恶意,即在主观上存在有过错。

3、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对象,即被侵害对象,需要是具体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4、行为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名誉上的严重损害,受害人因此而收到了不公正的社会压力、精神上的折磨、心理上的负担以及创伤等后果。当然,这种后果应当是实在的,而不能仅仅是受害人主观上的感受,具体而言如社会地位的降低、因此被公司解雇等等。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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