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很多医院对普通的发烧感冒是不打点滴的,一般是吃药治疗,打点滴治疗的副作用是比较大的。而打点滴有可能造成药物过敏,医疗打点滴发生过敏能不能索赔?
网友咨询:
医院打点滴发生过敏反应可以索赔吗
律师解答:
首先,打点滴发生过敏反应,需要确定是否属于医院的过错。
实际中,给患者安排打点滴前,如果药物会出现过敏反应,比如青霉素,那么要先进行皮试,确定患者的状态是否适合打点滴。
所以,若是打点滴前未经过皮试,导致患者发生过敏反应,输液不当造成患者损失的,属于医院的过错。
反之,难以证明医院具有过错的,患者不能主张医院的过错。
其次,医院对此有明显过错的,可以申请做医疗损害鉴定或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不过,医院打点滴出现过敏反应,只有造成严重的损害后果才构成医疗事故,并且索赔时以医疗事故鉴定的结论为准。
律师补充:
医疗纠纷的分类包括:
(一)根据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有无诊疗护理过失,可把医疗纠纷分为有过失的医疗纠纷和无过失的医疗纠纷两大类。
有过失的医疗纠纷:包括医疗事故及医疗差错。
无过失的医疗纠纷:包括医疗意外、并发症、诊疗过程中的破坏事件等。
(二)以导致纠纷的不同原因为标准,可以将医疗纠纷分为医源性纠纷和非医源性纠纷两种。
医源性纠纷:主要有手术、用药、护理、医院管理、医务人员语言不当、故意挑拨、不遵守医疗保密制度等。
非医源性纠纷:患方不配合医务人员的诊治,患方因缺乏医学专业知识不能面对疾病本身可能产生的并发症、后遗症状等。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 【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血液的侵权责任】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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