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的标准

瑞律网整理发布 828°c 2022-05-12
导读:在现实的发展过程中,为了国家的大格局的发展,通常对于需要扩建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发展形式的地域采取征收用地的情形。并且,国家在对相关的地域进行征收以后,那对于被征收者也是有相应的补偿的。下边将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征地补偿的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征地补偿的标准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1)(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2)(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三)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二、法律依据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征地补偿的改革趋势

(1)未来农民直接参与土地交易

(2)以交易税调节农民卖地收入

(3)农民城市化同步土地城市化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全部内容了。征地补偿考虑的最多的应该是“补偿”的性质,它并不意味着可以让人从中获利。如果您对征地补偿的标准还有其它疑问的话,欢迎您咨询我们的律师哦。我们的律师会积极为大家提供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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