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除是具体行政行为吗

瑞律网整理发布 433°c 2022-05-12
导读:强制拆除在我们社会上还是会经常碰到的,对于一些违规建筑相关部门会对此进行拆除,国家在拆除这一方面也是有比较严格的规定,而对于强拆来说有利有弊,那么,强制拆除是具体行政行为吗,接下来由小编为您介绍强制拆除是具体行政行为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强制拆除是具体行政行为吗

不是行政处罚行为。

(一)行政强制拆除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是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相对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其履行义务,实现行政决定内容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三)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二、行政处罚种类

行政处罚只有法律规定的7类,不包括拆除违章建筑。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暴力拆迁可能涉及哪些违法行为

(一)暴力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方面:表现为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绑架被拆迁人、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等,可能构成的刑法罪名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侮辱罪、诽谤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报复陷害罪等等。

(二)暴力损毁财物、强制拆除房屋方面: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三)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滥用职权或渎职方面:监管部门拒不查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接到报警不出警、迟出警、不立案、不惩处或随意出警滥用暴力等等,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等等。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强制拆除是具体行为吗相关内容,强制拆除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并不是行政处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目的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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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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