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隔离衣的执行标准参考GB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医用隔离衣执行标准是什么?
医用隔离衣标准适用于为医务人员在工作时接触具有潜在感染性的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空气中的颗粒物等提供阻隔、防护作用的医用一次性隔离衣,也是用于保护患者避免感染的防护用品。
接触经接触传播的感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病患者、多药耐药菌感染患者;对患者实行保护性隔离,如大面积烧伤患者、骨随移植的患者;防止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汇物喷溅时被传染。总之医用隔离衣用于严密隔离、接触隔离和保护性隔离的病人。
医用隔离衣在综合医院的重症监护室(ICU)、传染科及传染病医院广泛使用,目前临床使用的医用隔离衣有一次性和非一次性两种。
一次性医用隔离衣价格较贵,大量使用会造成很大浪费。非一次性医用隔离衣存在诸多问题:衣领处、袖口处、腹部容易被污染,减少了医用隔离衣的使用时间;袖口、后背、底部设计存在缺陷,易污染工作人员工作服;制作材料不防水等。
有研究表明,引起医院感染的因素很多,其中直接接触感染途径是医务人员、陪护人员将自身定植的病原微生物或传染性物质通过接触传播给病人引起感染,而医务人员穿医用隔离衣能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
医用隔离衣技术要求
一、外观
1.隔离衣应干燥、清洁、无霉斑,表面不允许有黏连、裂缝、孔洞等缺陷。
2.隔离衣连接部位可采用针缝、粘合或热合等加工方式。针缝的针眼应密封处理,针距每3cm应为8~14针,线迹应均匀、平直,不得有跳针。粘合或热合等加工处理后的部位,应平整、密封,无气泡。
3.装有拉链的防护服拉链不能外漏,拉头应能自锁。
二、结构
1.隔离衣的结构应合理,穿脱方便,结合部位严密。
2.袖口、脚踝口采用弹性收口,帽子面部收口及腰部采用弹性收口、拉绳收口或搭扣。
三、号型规格
医用隔离衣型号通常分为160、165、170、175、180、185,号型规格见表1和表2。
液体阻隔功能
1.抗渗水性:防护服关键部位静水压应不低于1.67 kPa( 17 cm H2O)。
2.透湿量:防护服材料透湿量应不小于2 500 g/(㎡∙d)。
3.抗合成血液穿透性:防护服抗合成血液穿透性应不低于表3中2级的要求.
4.表面抗湿性:防护服外侧面沾水等级应不低于3级的要求。
5.断裂强力:防护服关键部位材料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45 N。
6.断裂伸长率:防护服关键部位材料的断裂伸长率应不小于15%。
7.过滤效率:防护服关键部位材料及接缝处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率应不小于70%。
8.阻燃性能:①损毁长度不大于200 mm②续燃时间不超过15 s③阴燃时间不超过10 s
9.抗静电性:防护服的带电量应不大于0.6μC/件。
10.静电衰减性能:防护服材料静电衰减时间不超过0.5 s。
11.皮肤刺激性:原发性刺激记分应不超过1。
12.微生物指标:①防护服应符合GB 15979—2002中微生物指标的要求,见表4②包装上标志有“灭菌”或“无菌”字样或图示的防护服应无菌。
13.环氧乙烷残留量:经环氧乙烷灭菌的防护服,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超过10 μg/g.
医用隔离衣属于二类医疗器械,需要接受二类医疗器械的相关标准审查,根据要求进行生产。
专业分析
医用防护服执行标准是国家标准GB 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该标准为强制性,针对医用一次性非织造防护服,没有对可重复使用的防护服作出规定。欧盟颁布了EN14126-2003防护服防病毒防护服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该标准主要关注点为防护服的耐血液、体液和病毒的穿透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GB 19082-2009)》
第八条 针对医用一次性非织造防护服,没有对可重复使用的防护服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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