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求退还彩礼有依据吗(女方提出离婚需要退还彩礼吗)

瑞律网整理发布 138°c 2022-11-14
导读:彩礼是不少男性婚姻路上的拦路虎,也是民事案件里的一股清流。离婚后,有些男性会提出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诉讼,这当中有人要回了部分彩礼,有人一分钱都拿不回来。

离婚要求退还彩礼有依据吗

离婚要求退还彩礼有依据吗

彩礼是不少男性婚姻路上的拦路虎,也是民事案件里的一股清流。

离婚后,有些男性会提出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诉讼,这当中有人要回了部分彩礼,有人一分钱都拿不回来。

离婚后如何追回彩礼?该不该追回彩礼?这要先从彩礼的性质和功能说起。

彩礼又称定亲财礼、聘礼、聘财,是订立婚约时,男方向女方交付的财物。

我国法律禁止“买卖婚姻”,或借婚姻索取财物。彩礼为什么不在其中?

因为彩礼属于古老礼俗,替代了婚约的全部功能,是如同“订婚证”的存在,在唐代更是证明婚约关系存在的重要依据,约等于“结婚证”。

《唐律疏议·户婚》中记载“婚礼先以聘财为信,故礼云:‘聘则为妻。’虽无许婚之书,但受聘财亦是。”

彩礼不仅是张“证”,在古代还拥有法律效力,遇到悔婚、骗婚、重婚的情况,过错方要受到相应惩罚。如女方过错需要双倍返还彩礼,男方过错不能讨回聘礼。

“男方悔婚,不返还彩礼;女方悔婚,返还彩礼”的习俗,至今我国部分地区依旧留存,该习俗加大了男方的悔婚成本,使婚姻关系中处于弱势的女方能获得一定经济补偿,使本不对等的两性关系可以均衡博弈。

法律中也不否认民间的彩礼习俗。

在裁判文书网的判决结果中,男方婚前自愿交付的彩礼,在双方结婚后,都被视为“有效赠与”。

“有效赠与”的彩礼存在,“被索取”的彩礼也存在,法院如何判断彩礼是自愿赠与的,还是被强行索取的呢?

按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

对取得财物的性质,难以判定是索取还是赠与时,通常按赠与处理。

所以,对于大部分离婚后要求退还彩礼的诉讼案件,法院是不主张女方退还的。

但凡事都有例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2月20日修正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离婚案件中婚后没有共同生活过,或交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情况,会得到法律支持。

另外,本法条第一款也明确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法院支持退还彩礼。

退还彩礼要退多少?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共同生活的需要全额返还;男方生活困难的,依据其困难程度,酌情返还;在结婚(按实际共同生活时间计算)后两年以内离婚的,可酌情返还半数彩礼;结婚两年以上或男方过错导致婚姻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

如此看来,离婚退彩礼还真是个麻烦事。

女方提出离婚需要退还彩礼吗

专业分析

正常情况下,不需要退彩礼。在正常情况下,男女双方离婚后,女方不需要退还彩礼,即使离婚请求是女方提出的,但是,在离婚时,有法定情况出现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女方也应当将彩礼退还给男方,女方不退还的,男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女方退还。因此在离婚时,女方一般不需要退还彩礼,有法定情形的,才需要退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声明:文章内容系瑞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参考法规
最新推荐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要求退还彩礼有依据吗(女方提出离婚需要退还彩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