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Q&A
一
业务办理类
1. 毕业学生团员在入党后是否还需要转接团组织关系?
根据《团章》规定,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因此,已入党的毕业学生团员若未满28周岁,依然需要转接团组织关系。
2. 已经入党的毕业学生团员,其团组织关系的去向是否跟随党组织关系去向?
毕业学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一般应与党组织关系去向保持一致。
3. 毕业学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去向是否要与团员档案去向一致?毕业学生团员的档案若存放在人才市场,团组织关系应当怎么转?
团组织关系是指团员对团的组织的隶属关系,团员档案是指团员的入团志愿书等材料,二者的去向不需要完全一致。对于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的毕业学生团员,其团组织关系按其毕业后实际去向进行转接。
4. 团员毕业后成为劳务派遣工,其团组织关系如何转接?
若团员毕业后成为劳务派遣工,应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劳务派遣单位的团组织或团员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劳务派遣单位团组织和户籍所在地团组织密切配合、主动联系,具体承担团费收缴和管理、团员监督、评选表彰等职责。用工单位团组织负责开展对团员的日常活动,具体承担教育、联系、服务等职责。
5. 已找到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是否可以将团组织关系转往户籍地?
不可以。对于已就业的毕业学生团员,不可以将团组织关系转往户籍地,不能在“智慧团建”系统转接时选择“未就业”渠道将团组织关系转往户籍地团组织。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或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所在地青年之家已建立团组织的,也可转至青年之家团组织。线下转接去向应当与线上转接一致。
6. 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是否可以接收已在外地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
不可以。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在接收毕业学生团员时应核实其就业情况,不接收已在外地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对于接收时未落实就业去向而将团组织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生源地、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的毕业学生团员,应与其保持联系,待其落实工作(学习)单位后1个月内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出。
7.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是否应该接收毕业学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应接收毕业学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若团员具体岗位尚不能确定,可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临时团支部进行接收。
8. 能否在大型的企业园区团工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接收毕业学生团员?
为便于毕业学生团员转接团组织关系,大型企业园区团工委可以参照乡镇街道设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接收在本园区工作而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
9. 团组织接收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时,是否需要查核团员档案?
团组织接收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时,可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团员档案。应注意:如需查核团员档案,转入方团组织应与毕业学校团组织和毕业学生团员充分沟通了解团员档案的情况。
10. 组织关系已完成转入的团员,团组织应开展哪些工作?
从组织关系转入起,团员就成为团组织的工作对象。一是与团员本人保持联系,更新团员信息和联系方式,并安排团员到支部线下报到;二是进行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基础团务工作;三是当团员前往外地工作或学习的,应及时按规定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出。
11. 什么是混合型支部?
混合型支部指某个团支部中有不同年级的学生。例如初一、初二、初三的学生在同一个团支部,标记团支部团员毕业时间时,须将该支部标记为混合型支部,标记成功后,可在团员列表中对混合型支部中的每一个团员单独标记。
二
流程转接类
12. 毕业学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线上转接和线下转接的关系是怎样的?
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应与线上转接同步进行,转接办法可参照《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16〕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去向应与线上转接一致,同时须注意除毕业学生团员参军入伍等转入涉密团组织的情况外,不能以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替代线上转接,也不能因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的工作进度影响线上转接的工作进度。
13. 组织关系转接业务发起后,发现申请转入的团组织选择错误,是否可以撤销重新发起转接?
只要该业务尚未完成审批都是可以撤销的,点击界面右上角的“撤销申请”后,再次重新发起正确的转接工作即可。
14. 什么情况下可以转回原籍?
(1)毕业后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2)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
15. 审批组织关系转接业务时,发现申请转入的团员并不属于该转入团组织,如何处理?
审批人可以点击“不同意”驳回该申请,同时须在备注中写明不同意的理由,便于发起方了解被驳回的原因。
16. 审批组织在收到转接申请时,如何核实团员信息?
审批页面会显示待转接团员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所在组织、组织管理员联系方式、紧急联系人方式等。审批组织管理员在接收毕业学生团员时应核实其信息和毕业去向,并与团员本人保持联系,更新团员信息和联系方式,并安排团员线下报到。
17. 如果全团系统内的毕业学生团员需要将组织关系转入北京/广东/福建系统,在发起转接界面没有搜到所需转入的团组织,如何处理?
须明确转入团组织在北京/广东/福建系统内的组织全称,并在发起业务界面准确无误地填写转入团组织名称。
18. 如果全团系统内的毕业学生团员需要将组织关系转入北京/广东/福建系统,是否可以先将团员从全团系统中删除,然后由团员自行注册至北京市/广东省/福建省系统?
不可以。根据要求,毕业学生团员的组织关系必须通过组织关系转接的流程转入新团组织。上级在删除团员时需要有合理的理由,不可随意删除团员。
三
系统操作类
19. 团员忘记密码,无法登录系统发起组织关系转接,如何处理?
本组织或上级团组织管理员生成重置密码验证码后提供给团员本人,团员可点击登录界面的“忘记密码”按钮,输入重置密码验证码并设置新密码,设置成功后即可登录系统发起组织关系转接。
20. 团员在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如果转接失败,如何处理?
如遇申请被退回的情况,首先应该查看接收方给出的退回原因,是否符合转接规范。如果确定转接时选择的转入组织符合转接规范,可以反馈给所在团组织管理员,由管理员协调解决。
21. 团员发起组织关系转接时,系统提示“已有业务正在办理,不能重复发起”,是什么原因?
全团系统内,组织关系转接业务可以由团员本人、转出方管理员、转入方管理员发起。出现该提示,表明已有上述其中一方发起组织关系转接业务。团员登录系统后,可在“我的组织关系转接历史”界面可以查看组织关系发起转接情况及发起人信息。如果转接无误,无需再次发起,等待接收方的审批结果即可;如有转入组织填写错误等问题,团员可以点击右上角的“撤销申请”按钮,重新发起正确的组织关系转接。
22. 哪些团组织有权限标记团支部团员毕业时间?
(1)学校领域的团委、团工委、团总支有权限标记团支部团员毕业时间。
(2)学校整体为一个团支部时,直属上级有权限标记毕业时间。
23. 如果团组织被标记为毕业学生团组织,组织中的团员是否可以进行组织关系转接,组织信息是否可以正常编辑?
毕业学生团组织中的团员可以进行组织关系转接,组织信息同样可以正常编辑。
24. 没有看到“标记团支部团员毕业时间”是什么原因?
(1)学校领域各级团组织管理员(团支部管理员除外)和学校团支部的直属上级有权限标记团支部团员毕业时间。
(2)被标记的团组织的组织类别不是团支部。
(3)被标记的团组织“单位所属行业类别”选项为空,小学或者不是学校领域。
25. 毕业时间标记错误,是否可以修改?
可以修改。
专业分析
入党了不需要转团关系。团组织关系与入党没有直接关系,而且到一定年龄就自动退团了。并没有一定要是团员才能申请成为党员,党的组织关系很重要,尤其是预备党员如果毕业了一定要记得转组织关系不然会影响转正。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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