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否住债主家里(债主和欠债人叫什么关系)

瑞律网整理发布 519°c 2022-11-11
导读:在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就是债主。欠债人是债务人。债主如果去债务人家中要债,如果债务人不喜欢债主强行住在债务人家里,债务人可以选择报警,则债主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那么债权人可否住债主家里呢?

债权人可否住债主家里

在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就是债主。欠债人是债务人。债主如果去债务人家中要债,如果债务人不喜欢债主强行住在债务人家里,债务人可以选择报警,则债主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那么债权人可否住债主家里呢?

一、债权人可否住债主家里

首先,家(房子)是公民的私有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咱们基本法《宪法》第三十九条就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没有所有权人的允许,任何人都不得强行进入。因此,如果债务人允许你居住的,这个当然没有问题,但是如果对方不允许的话,你强行居住就是违反了法律规定,轻的是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罚款,严重的有可能触犯刑法。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未经住宅主人的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无故拒不退出的,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予以立案追究。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有怎样的区别​

债权人指的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

债务人指的是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资格。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债主和欠债人叫什么关系

债主和欠债人属于借贷关系。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通常是相对的,贷款人是债权人,借款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是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
一、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处理方式包括: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二、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综上所述,只要债权债务是合法构成的,就一直是有效的,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但前提要在诉讼时效内,否则权益得不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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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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