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的债务人还要还债吗

瑞律网整理发布 828°c 2022-05-30
导读:导读: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欠债还钱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但还是有很多人一直拖欠着不肯还款的,那么你知道没收财产的债务人要还债吗?

一、没收财产的债务人要还债吗

如果该债务是债务人被判没收财产以前所负的正当债务,那么该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以债务人被没收的财产偿还该债务。只有经债权人请求,法院同意的,才能用被没收的财产偿还该债务。

债权人提出请求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取得债权是在判决生效前;

(二)被没收财产的债务人所负的是合法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刑法第六十条规定的“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是指犯罪分子在判决生效前所负他人的合法债务。

二、没收财产的范围

没收财产的范围可以分为下列三种:

(一)没收犯罪分子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明确了是个人所有财产,即只能是犯罪分子实际所有的财产、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夫妻共同财产就属于犯罪分子与配偶共有的财产,在没收的时候只会没收属于其个人所有的份额,配偶的财产是不会被没收;

(二)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抚养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此时,倘若没收犯罪分子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其应得份额的,会给配偶造成生活困难的,属于不合理,应当保留满足生活的费用;

(三)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三、被没收财产后,债务要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没收财产的债务人要还债吗的相关知识,根据法律规定,被判没收全部财产的债务人是需要还债的。没收财产是一种附加刑,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瑞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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