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处理规则

律师文集 婚姻家庭 255°c 2023-08-18
一、什么叫同居?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同居?同居是指男女双方,自愿不进行结婚登记而长期以夫妻名义一起共同生活的行为。同居一般要具有如下要素:1.同居的主体是男女双方2.未经结婚

一、什么叫同居?

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同居?同居是指男女双方,自愿不进行结婚登记而长期以夫妻名义一起共同生活的行为。

同居一般要具有如下要素:

1.同居的主体是男女双方

2.未经结婚登记的;

3.以共同生活为目的;

二、如何区分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

自1994年2月1日后的同居就不存在事实婚姻的说法了,当然如果你在1994年2月之前的同居关系构成事实婚姻,依旧可以依照婚姻关系处理。所以这个时间点大家了解一下。所以自92年2月以后,即使男女以夫妻名义生活多年,并且生育了子女,那你们双方的关系还是同居关系。那么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的财产处理原则就完全不一样了。

同居期间的财产性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因此,对于同居期间一方名下的财产,主张共有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

法院一般在审理同居关系纠纷时,对一方同居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其本人所有;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有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双方的出资份额、所作贡献等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

所以简单归纳一下同居期间财产性质的认定: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就是你挣得归你,他挣得归他。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这主要考虑的就是资产出资情况。如果同居期间有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无法区分份额的,那就应为共同财产。

3、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这个和婚姻关系就完全不一样了,在婚姻关系中继承受赠都属于夫妻共同的,但是同居关系原则上财产各自还是归各自的。

离婚和解除同居关系的区别

1、财产处理原则不同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同居关系的当事人取得的财产,推定为个人财产,就是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如果认为是共有财产的,需要举证证明,即使是共有财产,未经共有人同意,不得处分共同财产。

2、继承和受赠财产处理原则不同

登记结婚后,因为继承和受赠所的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一方从父母那边继承来的财产,没有特殊约定,那就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但是如果你们是同居关系,那么谁继承的就是谁的,和同居人没有关系。

3、互相有无继承权

夫妻关系的话如果一方因故去世后,另一方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么肯定是有财产继承权。

而解除同居时,一方因故去世后,另一方一般不得继承其财产,当然如果你尽到了比较多的照顾义务,可以适当的要求分得一些财产,但是这个金额的小队比较少好的。

4、损害赔偿要求是不同的

同居期间,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又与第三人同居的,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因为这个只能从道德上来看说对方是个渣男,三观不正,但不能要求损害赔偿。但是你们是夫妻关系的话,那么如果夫妻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则有可能构成重婚罪,就算不构成重婚那也是婚姻中的过错方,而无过错方在提起离婚诉讼时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甚至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这就是我国一夫一妻制的法律保障。

现在大家知道同居的法律后果了吧,那么你还会选择同居吗?还觉得这只是一张结婚证的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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