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1年我国成立了第一家中日合资融资租赁公司—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以来,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十分迅速。[1]2014至2015年,融资租赁已连续两年写入中央一号文件;2015年5月19日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制造2025》重点强调了“鼓励符合条件的制造业贷款和租赁资产开展证券化试点,支持重点领域大型制造业企业集团开展产融结合试点,通过融资租赁方式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我国融资租赁行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2]但与此同时,大量中小企业却存在经营困境、融资难等问题,对于融资租赁企业来说,由于存在贷款杠杆比率,每一笔融资租赁业务都至关重要,坏账的存在将直接危及融资租赁企业的生命和银行配套贷款的质量。本文对融资租赁风险控制制度进行分析及介绍,以期中国融资租赁协会及各地区融资租赁协会能发布统一指导意见,规范融资租赁风险控制制度。
第一章 融资租赁及风险概述
第一节 融资租赁概述
一、 融资租赁概述
(一)融资租赁的定义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或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标的物的特殊要求和对货物提供方的选择,提供资金购买租赁标的物,再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依约向出租人按期支付租金,出租人在租赁期内享有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承租人享有租赁标的物的使用权。租赁期满,承租人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依约履行付款等所有义务后,出租人依约将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以一定价格转让给出租人所有。[3]
(二)融资租赁的分类和特征
融资租赁按照操作方式不同可分为简单融资租赁、回租融资租赁、杠杆融资租赁、委托融资租赁、项目融资租赁、经营性融资租赁、国际融资转租赁等。[4]
虽融资租赁存在各种分类,但始终不能偏离租赁标的物所有权的范畴,其实质是依附于传统租赁金融交易上的一种创新型的金融工具。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是出租人为了控制租赁风险以确保承租人按期偿还租金的一种形式所有权,最终可能在融资租赁合同终结后转移给承租人,所以购买何种租赁标的物由承租人选择,承租亦负责租赁标的物的维修和保养,出租人只提供融资服务。租金是由租赁标的物的价格和承租人和出租人按照承租时间对应的利率组成的。[5]
二、融资租赁的风险
融资租赁的风险由许多因素组成,这些因素相互关联又互相独立,在融资租赁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产品市场风险
市场经济中,为购买设备和技术改造的各类资金配给,都应优先考虑租赁标的物的市场风险,如产品的销售情况、市场占有率、是否为通用设备、市场发展趋势、产品购买群体的购买力及购买心态等问题。如对这些情况调查的不充分,则会加大业务风险。
(二)金融风险
融资租赁是一种金融工具,存在金融风险。金融风险贯穿于整个融资租赁业务中。对融资租赁企业而言,承租人还款能力是否良好是最核心的风险,直接影响融资租赁企业的生存。
(三)贸易风险
融资租赁是一种买卖行为,从合同订立到验收均存在贸易风险。虽货物贸易在近代得到了良好发展,也建立了相对完备机构和防范措施应对贸易风险,如商事仲裁、货运保险、信用证、商检等,但人们对风险存在不同的理解,企业管理的方式和经验也千差万别,避险方式又相对专业化,导致避险手段不易被全部采纳,贸易风险始终存在。
(四)技术风险
在引进技术设备的过程中,产生技术风险的主要原因包括技术是否先进、是否成熟、是否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如风险产生,轻则会使融资租赁标的物限制使用,重则陷入瘫痪状态。
第二章 国内外融资租赁发展趋势和现状
第一节 世界融资租赁发展形式
一、融资租赁的诞生
融资租赁产生于二战之后的**。二战以后,**工业化生产出现过剩,生产厂商为了推销自己生产的设备,开始为用户提供金融服务,即:以分期付款、寄售、赊销等方式销售自己的设备。由于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转移,资金回收的风险比较大。于是有人开始借用传统租赁的做法,将销售的物件所有权保留在销售方,购买人只享有使用权,直到出租人融通的资金全部以租金的方式收回后,才将所有权以象征性的价格转移给购买人。这种方式被称为“融资租赁”,1952年**成立了世界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租赁公司(现更名为**国际租赁公司),开创了现代租赁的先河。[6]
二、 国际融资租赁现状
2013年,全球融资租赁业务总量已达8840亿美元。融资租赁已与银行信贷、资本市场共同成为发达国家最重要的三大融资工具。
**融资租赁总量排名全球第一,达到2943.4亿美元,较2012年度上升9.5%,融资租赁渗透率为22%;中国融资租赁总量排名第二,达到886.6亿美元,较2012年度上升41.67%,融资租赁渗透率为3.8%;***排名第三,达到699.6亿美元,较2012年度上升6.23%,融资租赁渗透率为7.2%。其他主要发达国家,如英国,排名第三,较2012年度上升9.56%,渗透率为23.8%;加拿大,排名第六,较2012年度上升15.63%,渗透率为20.8%。
根据分析数据可见,我国虽融资租赁总量排名第二,但渗透率仅为3.8%,较其他发达国家尚有极大差距;可喜的是我国融资租赁业务发展很快,达到了惊人的41.67%,远超其他国家。
第二节 我国融资租赁发展现状
一、我国融资租赁的发展
我国的融资租赁业始于改革开放。为解决我国资金、技术、管理和设备的不足,我国将融资租赁作为一种引进外资的金融工具,并于1981年成立我国融资租赁的中日合资公司。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融资租赁公司终于从中外合资国有企业走向了更为广阔灵活的民营资本市场。2013年,融资租赁业快速发展,融资租赁公司达到1026家,比2012年的560家增加了466家,增长83.2%,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金总值达到人民币3060亿,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2万亿元人民币。融资租赁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保持了令人振奋的发展势头。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分析预测,2017年中国将超越**成为世界第一融资租赁大国。[7]
二、我国融资租赁行业遇到的现实问题
随着融资租赁业务的快速发展,大小融资租赁公司如雨后春笋般设立起来,各地的融资租赁协会也陆续开始成立。但近年来大量中小企业出现链条式财务危机,许多融资租赁企业都遭遇了企业违约,经营状况不容乐观。由于发展过快,大多数新成立的融资租赁公司仍以传统方式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对客户未进行完整的风险核查,在这轮企业危机中更是雪上加霜。风险不仅于此,由于融资租赁企业大多采用自有资金配给银行杠杆资金进行融资租赁业务,而融资租赁企业又为客户的还款向银行进行担保,如融资租赁企业如果大面积倒闭可能导致相关银行、互联网金融、信托等出现资金断裂,后果不堪设想。
三、行业发展遇到瓶颈
作为发明融资租赁业务的**,在融资租赁业务开始之初就成立了全国性的融资租赁协会,至今已形成了**租赁协会(ARA)、**设备租赁和金融协会(ELFA)为主导地位的各层级行业协会。在法律设置方面,**对融资租赁业不单据立法,在统一行业规则、防范行业风险和规范行业运作等方面由融资租赁协会出具指导意见。[8]
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于2014年1月开办成立大会,但至今因各方协调未果尚未正式成立,更谈不上运作。全国各地区行业协会也仅在个别发达地区进行了设立,如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福建、浙江等,各行业协会更未发挥实质的行业协会作用。
第三章 建立风险控制措施制度之我见
第一节 建立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体系
一、作为全国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中枢神经的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协会应尽快建立,国家商务部等部门应尽快对全国融资租赁行业协会的设立予以协调并核准,并重视融资租赁行业协会在融资租赁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全国融资租赁行业协会应参考**融资租赁行业协会的作法对行业规则、行业运作、行业风险防控等方面出具指导意见并定期组织培训。
二、在建立全国融资租赁行业协会的同时,应建立各省市融资租赁协会体系,并将各省市的融资租赁协会真正运转起来,具体实施风险控制的指导及各类培训。
第二节 律师参与建立科学的风险控制制度
融资租赁业务宜以租赁标的物进行分类为基础,规范设立项目初审、评审、合同签署、复审、租后管理等一系列流程,将风险降到最低,并由律师事务所参与风控制度的设立及合同范本库、操作规程的建立,并对各融资租赁企业进行指导,参与建立各企业的风控体系。
一、律师参与建立企业的风险控制制度
(一)对租赁资产进行分类
1、分类原则
融资租赁资产分类的意义在于针对区分不同租赁资产在不同的时期采取不同的风控措施,可分为风险原则、真实原则、审慎原则、灵活原则和动态管理原则。
(1)风险原则。融资租赁企业须时刻关注承租人个人或企业、租赁资产、担保人、抵押物等可能发生的任何风险。
(2)真实原则。融资租赁企业全面收集客户信息,如承租人的审计报告、现金流量情况、企业诚信档案、电费水费支出等,并按照分类方式严格进行分类,对风险状况进行考评,真实反映租赁标的物的风险程度。
(3)审慎原则.融资租赁企业在对承租人财务情况进行考评的同时,应结合担保方式、客户公司内控制度等方面综合分析客户偿还租金的意愿和能力。
(4)灵活原则。租赁标的物在分类原则上分笔分类,但相同承租人同时存在多笔融资租赁业务,如融资条件基本相同可合并计算。
(5)动态管理原则。融资租赁企业应及时更新客户信息,动态掌握客户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租赁资产的相关情况,对可能发生重大变化的租赁资产及时进行分类调整。
2、租赁资产类别
(1)正常类。承租人经营、财务状况良好,按时支付租金、租赁资产无异常情形,客户有能力并有意愿履行融资租赁合同。
(2)关注类。关注承租人目前虽有能力支付租金,但承租人经营情况或财务状况、股东情况、租赁资产情况、担保方情况、外部经济情况等已发生变化。
(3)次级。承租人发生财务状况恶化影响其持续经营、原有重大项目变动产生负面影响削弱了还租能力、租赁资产出现严重状况、已提供尽职调查材料出现重大瑕疵、内部管理出现实质性损害正常经营的状况等明显影响还租能力的事项。
(4)可疑。承租人已陷入经营困境或财务危机、承租人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涉及重大案件并对承租人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已进入清算等司法程序、已诉讼但仍可能发生较大损失、承租人没有还租意愿或拒还租金等情形。
(5)损失。承租人出现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死亡、重大灾害且不能获得保险赔偿或获得保险赔偿仍无力偿还租金、融资租赁企业诉讼后仍无法收回债权、担保人无法承担保证责任或相关合同被宣告无效,债权基本无法收回。
3、对租赁资产进行风险分类管理
对正常类资产,注意加强风险预警;对关注类资产,需根据风险因素的变化情况评估资产风险;对次级类资产,需注意诉讼时效,密切关注租赁资产、保证人及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情况并加紧催收租金;对可疑类资产,需尽快提起诉讼催讨,关注租赁资产、担保人等可能产生的任何不确定因素;对损失类资产,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回收租赁资产,尽可能地减少损失。[9]
二、律师以专业视角可以参与融资租赁项目的各个阶段
融资租赁通常分为项目初审、评审、合同签署、复审四个阶段。
(一)项目初审
融资租赁项目立项后,由项目组及风控组联合律师对客户企业的各方面信息进行尽职调查。
(二)项目评审
融资租赁项目由项目组完成初审后提交风控部负责人和财务部进行预先评审,预先评审完成后提交项目评审委员会进行上会排期。评审会由融资租赁企业经营团队负责组建,由经营团队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及行业专家代表、项目负责人、律师共同组成。
(三)合同签订及履行阶段
融资租赁企业根据项目类型的不同,签署不同的《融资租赁合同》和《设备购买合同》等系列文件,并由律师对合同审核。
(四)项目复审阶段
融资租赁项目在完成上述三个步骤后将所涉资料均提交风控人员进行项目复审。
三、诉讼或仲裁阶段
诉讼或仲裁是融资租赁企业实现不良债权的最终方法。适当的将诉讼或仲裁程序提前,避免在承租人已出现严重财务问题时才进行诉讼或仲裁,将对融资租赁企业所持债权的收回大有裨益。
结 论
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大发展时代已经到来,国家急需融资租赁行业的崛起以解决日益严重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但世界经济的不景气和我国实体经济不振的现状,也给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埋下隐患。客户或多或少都遇到了利润下降、银行抽贷、民间融资等问题,导致几乎每家融资租赁企业都遭遇了大量项目逾期还款,前期不重视风险控制制度建立的融资租赁企业更是雪上加霜,更显现出虽然行业在发展但制度、人才依然缺失的现状。融资租赁企业的风控部门人员常常是银行出身或经验缺失的法务,这恰恰是律师行业大规模介入融资租赁行业的大好时机。两个行业的紧密联系将影响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甚至中国经济的发展。笔者期望,律师行业能在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过程中能发挥更大的作用,能成为中国经济的助推器。
[1]何智丽:《融资租赁在商业地产融资中的应用研究》,重庆大学2013年硕士论文。
[2]佚名:《国务院印发中国制造2025:支持通过融资租赁方式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_零壹融资租赁简报-爱微帮》http://www.flleasing.com/onews.asp?id=11098,2014-09-28。
[3]王燕军:《我国融资租赁一般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研究》,《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年第6期。
[4]赵胜利:《论融资租赁在我国中小企业中的应用》,《中国证券期货》,2013年第1期。
[5]陈伟权:《论融资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承担》,《财经界》,2014年第11期。
[6]程钧:《创新融资租赁在中国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重庆大学2007年硕士学位论文。
[7]吴桐:《中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经济研究导刊》,2014年第10期。
[8]王火军:《融资租赁监管法律制度研究》,重庆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论文。
[9]佚名:《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http://wenku.baidu.com/view/11fee814ee06eff9aef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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