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缴纳社保,员工工伤需要工伤赔偿吗?
郑思琪律师解答: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保,有利于员工出现工伤后得到合法赔偿,也有利于减少公司因员工工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若公司未按规定缴纳社保,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判决书节选: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同上述,在劳动关系解除后,原告应当支付被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3920元(6960元/月×8个月)。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支付。经核算,被告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为700元(70元/天×10天)。
三、交通费:被告所主张的交通费,于法无据,原审法院不予支持。
四、律师费:按照被告各项请求的胜诉比例核算,原告应支付被告律师费4054.71元。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第五十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七条,《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判决:一、原告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支付被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民币62640元;二、原告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支付被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人民币55680元;三、原告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支付被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人民币13920元;四、原告判决生效后5日内支付被告2019年3月16日至2019年3月26日期间住院伙食补助费人民币700元;五、原告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支付被告2019年3月16日至2019年8月8日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人民币32960元;六、原告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支付被告律师费人民币4054.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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