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4日19时许,何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与行人黄某、徐某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何某、黄某死亡,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汝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何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佩戴头盔、遇路面有行人通行时未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根本原因,何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黄某、徐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黄某的近亲属、伤者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何某的配偶子女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因何某在本起交通事故中死亡,被告叶某、何某甲、何某乙系何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因此何某的赔偿责任依法应由其配偶子女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予以承担。
承办法官收案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释法明理,告知肇事者家属应承担的责任及法律后果,促使原告与被告就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应承担的损失部分达成协议,并积极主动履行。本案案结事了。
法官说法:
问:交通肇事者已死亡,死者家属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肇事者已死亡其家属需要赔偿。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已经死亡,无法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方面,由继承了肇事者遗产的家属负责赔偿,而且仅以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超过继承遗产价值的部分可以不赔偿。如果肇事者家属都放弃继承的,则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不过肇事者留下的遗产会用来支付赔偿款。
问: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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