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

律师文集 婚姻家庭 191°c 2023-02-27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上述的法律规定进一步解释: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包括:一、从时间上来说是结婚之前个人所取得的所有财产及财产权利;二、结婚之前所取得财产的孳息,其中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已经明确只给一方的财产,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必须非常明确,不会引起歧义;四、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声明:文章内容系瑞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最新文章
首页 > 律师文集 > 哪些是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