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腾退军产房纠纷法院是否受理的复函最新版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 208°c 2024-10-23

效力位阶:司法解释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1991-01-31

施行日期:1991-01-31

时 效  性:有效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腾退军产房纠纷法院是否受理的复函最新版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腾退军产房纠纷法院是否受理的复函

1991年1月31日      〔1990〕民他字第56号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津高法〔1990〕第68号《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59122部队诉林学华等五人军产腾房案是否受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认为:因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腾迁、对换住房等而发生的纠纷,属于军队离退休干部转由地方安置管理工作中的遗留问题,由军队和地方政府通过行政手段解决为妥。故我们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即:此类纠纷人民法院不宜受理。

此复。

声明:文章内容系瑞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历史版本
推荐法规
首页 > 法律法规 >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腾退军产房纠纷法院是否受理的复函最新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