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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眼睛受伤后鉴定时限是多久?

网友无锡-惠山区损害赔偿 2024-11-29 16:42:04
问题描述:

孩子在学校不小心碰到另外一个孩子眼睛,对方就医后诊断显示角膜挫伤。对方后期有进行了多次检查,3个月后说孩子眼睛眼压高,视力受损,要求我们支付医药费。请问这种情况下,能否申请医疗鉴定?角膜挫伤以后,对方没有具体治疗方案,只是每周做检查,后期又说要中药调理,孩子已经正常上学,视力正常。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律师回答
  • 刘颖慧律师头像
    刘颖慧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11-29 16:43:44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孩子在学校不小心碰到另一个孩子的眼睛,导致对方角膜挫伤。对方后期进行了多次检查,并在3个月后提出眼压高、视力受损的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虽然该条例主要针对工伤情况,但其中的鉴定原则可以参考。即,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应当进行鉴定。因此,在对方提出眼压高、视力受损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对治疗或损失存在争议,可以协商申请医疗鉴定。
  • 姚诗葶律师头像
    姚诗葶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11-29 16:44:10
    根据您的描述,您的咨询为司法鉴定方面的问题。如果双方对治疗或损失存在争议,可以协商申请鉴定。
  • 刘芷倩律师头像
    刘芷倩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11-29 16:44:36
    伤残鉴定一般建议在医疗终结、病情稳定之后进行,通常建议在术后三个月左右进行,待伤害情形较为稳定之后‌。
  • 若问题紧急,建议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
参考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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