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演唱会安保问题产生的纠纷赔付演唱会门票1636元,医药费430元,发箍30元。请问律师:是否合理合法
网友北京-密云区损害赔偿
2024-11-05 15:16:29
问题描述:参加鸟巢演唱会,因头上佩戴一个发光发箍,被阻拦进场。我方向其出示了演唱会官方微博中发布的禁带品须知(并未有发亮发箍在内)且在山西场参加了同场演唱会,并可以佩戴入内,因此我方认为佩戴入内合理。主办方人员出示大麦网购票须知中禁带品规定,其中第十项“ 禁止携带任何灯牌、灯幅等应援物品”,我方认为发光发箍不属第十项规定中,且相同规定下,同山西场为何可以佩戴入内。且须知只有主办方落款无公章。大麦网购票须知中第九条规定“”禁止携带任何横幅、条幅、自制印刷品”,但现场依旧很多人佩戴,无安保人员阻拦。因当事工作人员态度过于强硬,我方也不认为其存在合理性,因此僵持1个余小时,过程中安保人员对我方发生碰撞,我方也明确告知对方,不要发生身体触碰,身体虚弱,对方依旧碰撞。并最后损毁了发箍。因此事,负气看完演唱会,并在第二天因此事生气导致心脏不舒服去医院就诊。现诉求:1主办方道歉;2北京及山西两场执法规则不一致,因此给我方带来困扰,要求整改;3关于北京同场执法规则不一致,要求整改;4赔付演唱会门票1636元,医药费430元,发箍30元。请问律师:是否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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