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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催收骚扰 轰炸单位电话 毁我名誉

网友蚌埠-蚌山区刑事案件 2024-10-28 14:13:06
问题描述:网络诈骗催收骚扰 轰炸单位电话 毁我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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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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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烁渊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10-28 14:14:46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催收非法债务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的罪名,用于规制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的行为。如遇到暴力催收可以报警处理,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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