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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给陪产假如何维权

网友乌海-乌达区劳动纠纷 2024-10-14 13:44:42
问题描述:公司未给陪产假,如何维权、公司未按法律规定给陪产假,请假时间2024年4月27日至5月5日,共9天(公司处理方式4月27日至30日按事假处理,其余部分按旷工,且旷工部分按三倍日薪来扣款),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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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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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根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10-14 13:46:22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第三条规定:“《规定》 第十五条中所称“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发生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利,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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