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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兄弟互换宅基地后一方反悔这种情况下乙应该怎么做呢

网友海南-文昌征地拆迁 2024-09-25 16:02:32
问题描述:甲乙为亲兄弟,甲长期在外地工作,乙在家务农。7年前双方口头协议更换了宅基地(没有书面协议,但亲戚均可证明)。经过村委审批和甲的同意,乙在新宅基地上建了楼房。后来甲乙产生了矛盾,甲便以反悔更换宅基地为由,要求乙拆除这栋楼房,并扬言若乙不拆除就自己动手拆,请问甲是否有权利这样做?这栋楼房是否属于乙的合法财产? 甲擅自更换了这栋楼房的门锁,并跟乙说若不拆房就把家具全部砸完,这种情况下乙应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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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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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2024-09-25 16:04:12
    互换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非同村的村民或城镇居民不能取得该村的宅基地使用权。互换必须是双方自愿的行为,并且互换协议需要得到双方的同意且互换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乙已占有并使用宅基地。在此种情况下,互换行为有效。甲无权收回,亦无权拆除。双方可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权利归属。若甲私自拆除,乙有权要求甲赔偿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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