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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资产闲置,去年通过镇政府的拍卖,家人买了一套房已支付该房屋及土地转让费用。现在自然资源局让停工,该怎么办

网友安顺-平坝区征地拆迁 2024-09-19 14:50:18
问题描述:因资产闲置,去年通过镇政府的拍卖,家人买了一套房已支付该房屋及土地转让费用。但是现在在休房屋期间,自然资源局主张需要再交土地出让金30万。但前期购买该房屋时镇政府并未说明需要交该费用,合同上也未明确有该费用。现在自然资源局让停工,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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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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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桐珊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9-19 14:51:58
    这种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解决: 1. 与镇政府沟通:首先,与镇政府进行沟通,说明当前的情况,指出在拍卖和签订合同过程中,未提及需要额外支付土地出让金的事项,要求镇政府协助解决与自然资源局之间的争议。 2. 查看相关文件和法规:仔细研究拍卖的相关文件、合同条款以及当地关于土地和房产交易的法律法规,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 申请行政复议:如果认为自然资源局的要求不合理且没有合法依据,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请求重新审查该决定。 4. 与自然资源局协商:尝试与自然资源局进行友好协商,说明事情的前因后果,看是否能够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例如减免部分费用或者给予一定的宽限期。 5.协商不成,可以法院起诉解决。 6.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所有相关的文件、证据和沟通记录,以便为自己的权益主张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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