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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小河区的一套商品房一年半前已发出催收楼通知书,(开发商延期交房两个月),并未收房的商品房需要交物业费吗,依据是什么

网友贵阳-南明区房产纠纷 2024-09-19 14:29:35
问题描述:贵阳市小河区的一套商品房一年半前已发出催收楼通知书,(开发商延期交房两个月),并未收房的商品房需要交物业费吗,依据是什么。如果需要交物业费,收费标准是什么,依据是什么,是否有优惠。我一直在外地上班,我并不知道物业是如何入驻的,且不知道物业公司到底有提供什么服务,不知道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能否协商不交物业费或者进行物业费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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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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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楚枫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9-19 14:31:15
    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仍可能需要缴纳物业费。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业主不能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即使您未收房,物业公司仍对小区的公共区域和设施进行了维护和管理。 收费标准一般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优惠政策可能因物业公司的政策和当地的市场情况而有所不同。 如果您对物业的入驻、服务内容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不知情,可以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和协商。但一般情况下,直接要求不交物业费较难得到支持,不过您可以尝试协商物业费打折,比如说明您未入住的情况,以及对物业服务不知情等理由,看是否能争取一定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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