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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有套安置房今年办理不动产登记,当时是我父亲签的拆迁安置协议,现在可以办证后,想登记在我名下办理房产证,我是已婚状态,这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网友菏泽-单县婚姻家庭 2024-09-13 14:07:13
问题描述:父亲有套安置房今年办理不动产登记,当时是我父亲签的拆迁安置协议,现在可以办证后,想登记在我名下办理房产证,我是已婚状态,这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父亲单独赠予给我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律师回答
  • 吴昊律师头像
    吴昊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9-13 14:08:53
    父母赠予的安置房在婚后,如果父亲明确表示该房产只归子女一方所有并且登记在子女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如果父母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该安置房只归子女一方所有,并且登记在子女名下,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有财产。
  • 方如川律师头像
    方如川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9-13 14:09:19
    如果你父母明确将房产赠与你个人,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们之间可以签订赠与合同,并且登记时注明单独所有。
  • 周子寒律师头像
    周子寒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9-13 14:09:45
    如果您的父亲决定将安置房登记在您的名下,并且这一行为发生在您婚后,那么从法律角度上讲,这套房产可能会被视为您与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的证据或协议表明这是您个人的财产。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在办理过程中详细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将安置房赠予您需要办理一系列的手续,并可能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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