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工地工作的时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不正当的手段打开了我不知道是管理小区钥匙的门,被他们扣押,还诽谤我说是我把他们的东西偷走 了,我算不算盗窃

网友天津-河北区刑事案件 2024-08-16 13:58:56
问题描述:我在工地工作的时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不正当的手段打开了我不知道是管理小区钥匙的门,我检查完东西就要走,被他们扣押,还诽谤我说是我把他们的东西偷走 了,还威胁我说他有背景和人要整我,要把我送到公安局去。 如果真去了公安局,我算不算盗窃?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律师回答
  • 赵晨祥律师头像
    赵晨祥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8-16 14:00: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构成故意犯罪。你表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打开了门,并且你的目的是“检查完东西就要走”。盗窃行为通常涉及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你并没有拿走或试图拿走任何财物,因此缺乏盗窃行为的关键要素。
  • 若问题紧急,建议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
参考法规
相关咨询更多
首页 > 法律咨询 > 刑事案件 > 咨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