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父母欠债,资金不够还不上,被列为失信人,对子女具体有哪些影响

网友大同-新荣区行政纠纷 2024-07-10 12:06:18
问题描述:父母欠债,资金不够还不上,被列为失信人,对子女具体有哪些影响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律师回答
  • 顾根律师头像
    顾根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7-10 12:07:58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因此,被执行人被列为失信、限制高消费的人的名单,有可能受到上述影响。
  • 若问题紧急,建议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
参考法规
相关咨询更多
首页 > 法律咨询 > 行政纠纷 > 咨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