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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为什么对国务院部门所作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网友乌海-海勃湾区行政纠纷 2024-07-08 12:35:39
问题描述: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为什么对国务院部门所作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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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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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若萱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7-08 12:37:19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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