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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5年3月在电力公司上班直到今日,现单位通知让我办理退休,其间单位从2011年1月开始交社保,共交13年零5个月,之前6年没给我交,请问我该怎么办

网友沈阳-和平区劳动纠纷 2024-05-30 15:31:04
问题描述:我是2005年3月在电力公司上班直到今日,现单位通知让我办理退休,其间单位从2011年1月开始交社保,共交13年零5个月,之前6年没给我交,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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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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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长浩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5-30 15:32:44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您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有法定义务缴纳社保,您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进行反映,要求补缴,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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