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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账时发现多收6块钱询问一下这种情况属于什么

网友张家界-永定区损害赔偿 2023-11-09 09:43:45
问题描述:我们去了一家烧烤店,结算后的两天。我们算账时发现多收6块钱,店家未曾说明茶水要收费,询问一下这种情况属于什么?若是店家不退换,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规定赔偿多少?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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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健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3-11-09 09:45:25
    您好,商家收取任何费用都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告知方式应当清晰明确,确保消费者知悉。经营者是否切实履行了告知义务,应当以消费者是否实际获悉为标准。如果经营者对茶水收费根本没有做过提醒,或者在菜单等处并没有醒目的标注,不足以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在结账时才告知,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您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法律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包括获得价格合理等公平交易条件;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有权要求经营者告知商品或服务的价格等情况。
  • 徐峰律师头像
    徐峰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3-11-09 09:45:51
    根据您所表达的需求,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你好,如果存在欺诈很行为可能赔三倍,最低500。
  • 若问题紧急,建议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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