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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万元彩礼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网友湖州-吴兴区婚姻家庭 2023-09-15 10:06:16
问题描述:男方A与女方B因感情不和欲离婚,共同育有二子,结婚时男方A拿19万彩礼钱,婚后购买挖掘机一台价值9万,共同积蓄30万。现因无法对财产分割达成协议,需要诉讼离婚。 现请教19万元彩礼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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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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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际韧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3-09-15 10:07:56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您所述,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除去上述三种法律明确支持退还彩礼的情况之外,彩礼是否返还应看具体法定情节,不是所有的彩礼都能要回来。以下几种情况彩礼不能要求返还: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形下因为已经达成了缔结婚约的目的,因此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也不能要求返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四)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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