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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商家不退订金

网友苏州-吴中区损害赔偿 2023-09-04 09:45:07
问题描述:电瓶车商家把我订的那一辆卖给了别人 但是我已经交了订金 现在不退还 还要我强制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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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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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琦皓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3-09-04 09:46:47
    您好,您如果付了订金,商家没有提供之前约定的货物,您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商家返还已付款项,如果您付的是定金,那可以要求商家支付定金的两倍金额给您。如果不支付,您可以去法院起诉。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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