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妹可以结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禁止结婚的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妹或姐弟因为不存在因血亲结婚而产生的障碍,是可以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