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是必须要户口本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且无法出具户口本的,可以向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根据其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向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但若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无需户口本,只要满足起诉条件,即可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项、第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