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技术规范是为统一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定。屋面工程应具有良好的排水功能和阻止水侵入建筑物内的作用、冬季保温减少建筑物的热损失和防止结露、夏季隔热降低建筑物对太阳辐射热的吸收、适应主体结构的受力变形和温差变形等。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