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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付款比例规定

网友甘孜-巴塘县建筑工程 2023-11-04 09:19:31
问题描述:工程预付款比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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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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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一嘉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3-11-04 09:21:11
    工程预付款比例规定是:一般不能超过30%。为规范风险和便于财务审计,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对重大工程项目,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30%。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工程预付款结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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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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