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认定如下: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为侵犯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客观方面实施了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