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上户口的方式: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由父母(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婴儿长居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并且办理时要提交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