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如下:
1、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异地是被告经常居住地的,还应当提供经常居住地证明;
2、人民法院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符合的,予以立案受理;
3、原告交诉讼费用;
4、法院通知开庭时间;
5、庭前组织调解的,调解无效的,进行宣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